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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贵州大学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拨赛的通知

贵州大学 发表于 2012.12.21| 点击数7524

新闻标签: 申报 社会科学 科技 竞赛 课外 贵州大学

各学院(部、中心):

      为了引导和激励我校大学生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实事求是、多出成果,努力营造良好的科技文化氛围,提升大学生科学文化素养,服务大学生成长成才,推动我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努力培养基础扎实、知识广博、专业精深、具有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的“四能”优秀人才。经教务处、学生处、科技处、人文社科处、研究生院和校团委共同研究决定举办贵州大学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拨赛,现将竞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勤奋学习、勇于实践、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二、参赛对象 
      在校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鼓励学生跨学科合作和集体参赛。 
       三、竞赛时间及日程 
      1、2012年11月 发动组织阶段 
      2、2012年11月—2013年3月作品申报阶段 
      3、2013年3月10日—20日 评比阶段 
      4、2013年4月25日—6月25日 作品参加全省和全国比赛的完善阶段 
      望各单位积极准备申报作品,具体申报时间和申报方式另行通知。
      四、竞赛作品分类及评定说明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理、工、农、医类学术论文、科技建议)。理(包括数学、物理、化学、天文及地球科学等)、工(包括石油、化工、机械、仪器仪表、电工、电子、电信、自动化、计算机、建筑、交通运输、轻工业、手工业、动力、环境、劳动保护、土木工程、能源、材料等)、农、医。
      要求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可靠、文字简洁、逻辑严密、有说服力,能经得起理论上的推敲和实践检验。根据学术论文、科技建议的科学性、创新性、应用性进行综合评定。
      2、科技发明制作类(包括化工、机械与控制、计算机、电工、电子、电信、农医等)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根据其新颖性、创造性、先进性、实用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3、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包括学术论文、调查报告、咨询报告)。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为使这类作品能更好地结合社会实际,参赛作品一般应在全国“挑战杯”竞赛《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指南》范围内选题(见附件)。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中可包含被采用的为党政领导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同时附上原件及采用单位使用证明的复印件和有关鉴定材料。
      主要从成果的思想性、理论性、学术性、规范性、应用性、研究方法、语言逻辑以及社会反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五、作品申报 
      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本次竞赛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进行评审。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的成果(含团中央、教育部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2、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3、发明制作类作品申报时必须附有研究报告,并提供图表、曲线、实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照片)。鉴定证书和应用证书也可一同附上。
      4、人文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每篇论文在8000字以内,调查报告在15000字以内。
      5、有关资料必须是中文(发表作品为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者,请附中文本),字数在8000字左右,以四号楷体字打印在A4纸上(文章版面尺寸14.5×22cm),附于申报书后。
      6、参赛作品必须明确1名教师为指导老师(职称不限),并由至少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
      7、鼓励相关学院或指导教师在学生作品制作方面进行资金配套或资助。
      六、竞赛评奖和奖励 
      团委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分别评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中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 优秀作品将选送参加全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特等奖作品1名,每个作品提供后期作品完善费用10000元、指导教师奖励4000元;一等奖作品2名,每个作品提供后期作品完善费用8000元、指导教师奖励3000元;二等奖作品3名,每个作品提供后期作品完善费用6000元、指导教师奖励1000元,三等奖作品5名,每个作品提供后期作品完善费用4000元、指导教师奖励500元。优秀奖作品10名,每个作品提供后期作品完善费用1000元、指导教师奖励300元。根据当年的申报情况和作品质量,评奖名额可适当调整。此外,对取得优秀成绩的作品和指导教师,将颁发“挑战杯”优秀作品证书和“挑战杯”优秀指导教师证书等荣誉证书。
      根据作品获奖数,以学院为单位累计团体总分,颁发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单位“挑战杯”流动奖杯一座,同时授予团体总分前六名单位“优秀组织奖”。团体总分计算方法:特等奖作品150分,一等奖作品每件100分,二等奖作品每件60分,三等奖作品每件40分,优胜奖作品每件20分,进入决赛未获奖的作品每件10分。如遇总积分相等,则以获较高等次的作品个数决定团体总分的名次,以此类推至优胜奖。若获奖等级和个数完全相同,则名次并列。
      七、活动要求 
      1、各学院(部、中心)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该项赛事在我校师生中的影响力。
      2、各学院(部、中心)要成立对口工作组,院(部、中心)团委书记担任工作组组长。各工作组明确职责,主动争取各相关单位主管科研或研究生工作的相关领导支持,深入到各研究所、实验室进行宣传、组织和深度发掘作品。
      3、要发掘和探索学生科技创新模式,努力发现和培养学生科技创新拔尖人才。
      4、要有组织、有规划、坚持不懈地推进我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 
      请各学院积极准备,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左柏州 8292757 13985463029
    
附件:1、作品统计表
   2、作品申报书
   3、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参考题
   4、竞赛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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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贵州大学教务处 
                              贵州大学科技处
                            贵州大学人文社科处
                              贵州大学研究生院
                            共青团贵州大学委员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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