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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3年度北京交通大学“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的通知

北京交通大学 发表于 2012.12.28| 点击数9729

新闻标签: 交通大学 作品 北京 参赛 委会 挑战杯 科技 竞赛

各学院:

为进一步强化基于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创新型教育模式及效果,激发学生参与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积极性,引导青年学生提高素质、发挥才智,学校决定于2012年11月~2013年3月期间组织进行北京交通大学2013年度“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遵循“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的宗旨,引导和激励我校学生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蓬勃开展。同时也为我校参加2013年度首都和全国“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选拔优秀参赛作品。

二、竞赛组织机构

成立2013年度北京交通大学“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工作,竞赛组委会下设竞赛办公室和“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与“创业计划”四个竞赛分委会。竞赛分委会具体负责各项赛事的组织实施、作品评审、结果上报。竞赛办公室负责竞赛统筹、组织发动、赛程推进、结果汇总、发布通知、奖励表彰、与上级竞赛组织机构联络等工作。

(一)竞赛组委会组成

1.竞赛组委会

主任:张星臣、高艳

委员:李长春、刘志刚、秦思阳、路 勇、戴胜华、于永光、张 力

秘书长:竺超今、王友双

2.组委会办公室

赛事工作组联系人:竺超今,电话:51684250。负责协调各分委会的赛事组织、赛程推进、发布通知、结果汇总等工作。

学生工作组联系人:王友双,电话:51683044,。主要负责赛事宣传与讲座、学生的组织发动、挑战杯竞赛规则解释、结果上报及与上级竞赛组织机构的外联工作。

(二)竞赛分委会组成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竞赛分委会

主任:于永光

副主任:张鸿儒、聂 磊、赵宏

分委会成员由相关专业教师组成,其办公室设在理学院学生科协。

2.“科技发明制作”竞赛分委会

主任:戴胜华

副主任:于双元、房海蓉、王健强

分委会成员由相关专业教师组成,其分委会办公室设在电信学院学生科协。

3.“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竞赛分委会

主任:张 力

副主任:毕颖、王丽君、杨若东

分委会成员由相关专业教师组成,其分委会办公室设在经管学院学生科协。

4.“创业计划”竞赛分委会

主任:张 力

副主任:戴胜华、房海蓉、于永光、于双元、王健强

分委会成员由相关专业教师组成,其分委会办公室设在经管学院学生科协。

三、参赛人员

凡2012年9月在北京交通大学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专业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含留学生,不含在职研究生)。

四、参赛作品要求

1.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科生。科技发明制作类分成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

2. 参赛的哲学社会科学类作品(包括调查报告、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中可包含被党政领导部门、企事业单位所采用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同时附上作品原件及采用单位使用证明的复印件和相关鉴定材料。

3.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13年3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的成果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4.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请个人作品的,申请者必须承担申请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请集体作品。集体作者必须全部为学生,每个作品作者不得超过7人。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作品进行评审。

5.参赛作品必须由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指导教师所在单位确认。

6.参赛作品应突出科学性、先进性和现实意义;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7.各学院应积极组织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优秀成果参赛,2012年列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的项目必须申报。

8.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级教学基地、各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应充分发挥优势,结合当前科研项目实际,选送至少一件优秀作品参加大赛。

五、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申报书必须统一使用《2013年度北京交通大学“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作品申报书》(见附件1)

2.作品申报书相应栏目须经本院学籍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3.作品申报书中B1表(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的作品分类栏须由作者按作品的学术方向或所涉及的主要学科领域据实填写;B3表(科技发明制作)中的作品分类栏须由作者按作品的发明点和创新点所在类别据实填写。此栏若填写有误,将影响作品的最终成绩。

4.参赛作品论文类每篇8000字以内,调查报告类每篇15000字以内。

6.所有参赛论文按照申报书格式要求撰写论文(见附件2)。

六、赛程安排

(一)校级竞赛的组织与评审(2012年11月~2013年3月)

1.竞赛宣传与作品申报阶段:2012年11月

由组委会及各分委会进行大赛的组织、宣传动员、讲座及作品申报工作,具体安排由各竞赛分委会通知。

2.中期检查与交流阶段:2012年12月

由各分委会组织专家进行项目的中期检查,并根据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提出改进意见,同时组织阶段培训和讲座,具体安排由各竞赛分委会通知。

3.学校评审阶段:2013年3月

各分委会聘请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答辩,确定获奖作品及等级,上报组委会。由组委会审核并统一进行公示,公布获奖作品名单。

(二)首都“挑战杯”参赛作品的选送(2013年4月~6月)

从校级获奖作品中选出的优秀作品,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作品的修改与完善,然后按要求报组委会评审。组委会将从修改与完善后的作品中评选出参加首都“挑战杯”的竞赛作品。

(三)全国“挑战杯”参赛作品的培养(2013年7月~9月)

对通过首都“挑战杯”竞赛获得参加全国“挑战杯”竞赛资格的作品,需根据专家指导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然后按要求参加全国“挑战杯”决赛。

七、奖项设置

竞赛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类、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与学术论文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并设学院优秀组织奖若干。

八、补充条款

1.参赛选手须严格按上述条款参赛,对违规作品,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其所获全部奖项,并取消其作者所在学院的优秀组织奖参评资格。

2.北京交通大学“挑战杯”竞赛组委会拥有发布和组织获奖作品进行成果转让的优先权。

3.本次大赛所有作品作者须签订授权书,授权北京交通大学“挑战杯”竞赛组委会结集出版、发布其作品(简介)以供监督及成果转让。

4.所有作品在上交组委会前须严格确认组员名单,一经上报不予改正。

5.北京交通大学“挑战杯”竞赛组委会拥有对本次大赛相关规定的最终解释权。

 

“挑战杯”竞赛是为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要求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高校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的品牌项目,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突出重点,扩大宣传,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附件1:2013年度北京交通大学“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作品申报书.doc

          2.附件2:论文与报告格式要求.doc

                           

 

                                             北京交通大学

“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

                                   (教务处、团委、研究生院代章)

                                            2012年10月30日

 

转自http://jwc.bjtu.edu.cn/informations/main/whf-xkjs-tzb-t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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