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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创青春”首都师范大学创业大赛的通知

团委 发表于 2016.3.9| 点击数15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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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6 年“创青春” 首都师范大学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积极筹备2016年“创青春”首都大学生创业大赛和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有效搭建我校学生创新创业平台,我校团委、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处、学生会、研究生会、青创社团定于今年3月启动“创青春” 首都师范大学创业大赛(原“挑战杯”首都师范大学创业计划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内容

2016年大赛下设3项主体赛事: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以及2项专项赛事:电子商务专项赛、“网络虚拟运营”创业专项赛。

其中,创业计划竞赛面向我校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我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我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公益创业赛面向我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以上3项主体赛事按校级、市级、国家级逐级选拔报送。具体参赛内容和规则可参考《“创青春”全国创业大赛章程》(http://www.tiaozhanbei.net/article/15683)。

电子商务专项赛:由全国赛事承办方直接面向国内各高校,通过提交电子商务领域的创业项目计划书开展,无省市级赛事。是否已投入创业不限,鼓励申报已创业的项目。每所高校最多可申报3项。我校学生如有电子商务领域作品,可在校级比赛中申请3项主体赛事中的任一比赛,经校级评审优秀后直接推荐参加全国电子商务专项赛。

“网络虚拟运营”创业专项赛:该赛事采用校内自由组队、官网自主报名、网上交流训练、网上在线竞赛的形式,所有学习训练和赛事活动均通过网络进行。该赛事使用《创业之星》虚拟创业平台“大学生创业专项赛”专版。有意参赛学生可登陆http://cyds.monilab.com 自主报名“学创杯”2016全国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并向校团委申请培训和推荐资格。

 

二、实施细则

(一)创业计划竞赛

1.参赛范围及形式

(1)凡在2016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我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参赛。

(2)以院系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

(3)对于跨院系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唯一的项目申报院系,原则上以团队第一作者所在院系申报。

2.项目申报

(1)实行分类、分组申报。参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包括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

(2)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我校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3)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项目计划书、项目展示介绍视频等。

此外,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对于申报已创业类项目的,申报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

(4)项目申报表、项目计划书及其他材料须通过电子版方式在首都师范大学创青春官方网站(http://cnu.tiaozhanbei.net)进行申报

项目展示介绍视频:须制作为flv格式,时长不超过2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通过电子版形式上传至官方网站。

(5)参赛作者需自行打印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项目计划书等材料,并由院系团委汇总后于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团委办公室。

(二)创业实践挑战赛

1.参赛范围及形式

(1)我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时间截至2016年7月1日)的我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其中,毕业未满3年的我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2)以院系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

(3)对于跨院系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唯一的项目申报院系,原则上以团队第一作者所在院系申报。

2.项目申报

(1)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2)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参赛团队第一负责人必须为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3)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项目运营报告、项目展示介绍视频、项目注册运营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

此外,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4)项目申报表、项目运营报告、项目注册运营证明材料及其他材料须通过电子版方式在首都师范大学创青春官方网站(http://cnu.tiaozhanbei.net)进行申报

项目展示介绍视频:须制作为flv格式,时长不超过2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通过电子版形式上传至官方网站。

(5)参赛作者需自行打印或复印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项目运营报告、项目注册运营证明材料等材料,并由院系团委汇总后于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团委办公室。

(三)公益创业赛

1.参赛范围及形式

(1)凡在2016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我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参赛。

(2)以院系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

(3)对于跨院系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唯一的项目申报院系,原则上以团队第一作者所在院系申报。

2.项目申报

(1)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2)申报项目可以为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或实践,应满足以下条件: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

(3)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见附件4)、项目计划书、项目展示介绍视频等。

此外,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

(4)项目申报表、项目计划书及其他材料须通过电子版方式在首都师范大学创青春官方网站(http://cnu.tiaozhanbei.

net)进行申报

项目展示介绍视频:须制作为flv格式,时长不超过2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通过电子版形式上传至大赛官方网站。

(5)参赛作者需自行打印项目申报表、项目计划书及其他材料,并由院系团委汇总后于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团委办公室。

 

三、赛程安排

1.创业团队申报。本届竞赛的作品申报方式将以网络和纸质同时申报。

创业团队网络申报: 3月10日至27日,参赛学生可登录竞赛官方网站(http://www.tiaozhanbei.net)注册用户名,登陆后进入高校专区-首都师大专区( http://cnu.tiaozhanbei.net)查看最新通知,点击网站上方比赛入口,点击需报送的主体赛事,按提示进行网上申报操作。

创业团队纸质申报:参赛学生将相关附件(附件2-4)和项目计划书等纸质材料交院系团委进行资格审核。纸质申报内容须和网络申报一致。

2.院系审核。3月31日前院系团委通过校团委下发的二级账号登陆我校竞赛官网( http://cnu.tiaozhanbei.net),对报送作品进行审核。并汇总创业团队上交的材料,加盖公章后,连同院系作品汇总表(附件5)一起报送至校团委。院系作品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5677@cnu.edu.cn。

3.校级评审。校团委组织专家评委各院系选送作品,评选出若干重点团队,给出修改意见。

4.校级终审答辩。进入决赛的重点团队,须对作品进行进一步的论证与完善,并制作PPT,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准备4月初进行决赛答辩。答辩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5.市级和国家级作品的培育和选送。从校级获奖作品评选出优秀作品,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作品的修改与完善,学校将从修改与完善后的作品中评选出参加市级和国家级的竞赛作品。

 

四、奖项设置

校内竞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并设立院系优秀组织奖。

选送市级和国家级作品将按相关文件精神获得相应奖励、奖金,并可申请创新学分,优先获得学校推荐北京市级及以上创业团队项目评审、成果孵化等机会。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创青春”创业大赛是“挑战杯”系列竞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我校学生参与学术科技实践、发现和培养创新型人才、深化素质教育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加强对学生创业竞赛和创业教育的指导,为竞赛顺利举办提供良好支持和保障。

2.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各院系要做好本院系师生宣传动员工作,深度挖掘近年来质量高,有支撑材料及实践应用价值的创业成果。各院系之间要资源共享,互通有无,鼓励跨院系、跨专业,及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等团学组织的学生发挥各自优势组团申报,力争所有院系均有优秀作品参加主体赛事,保证重点团队作品的高质量和高水准。各院系分团委(团总支)书记负责本次比赛与团委的日常联系工作,并选派一名学生负责人对接校青创社团,负责作品申报工作。

3.及时总结,扩大宣传。各院系要充分利用组织师生申报创业大赛的有利契机,发掘联络有潜质的在校生和毕业生,总结近年来创新创业成果,支持关注优秀作品的成果孵化,加大对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的宣传,营造浓郁的创新创业氛围。

 

六、补充条款

1、参赛者须严格按各项条款参赛,对违规作品,学校将取消其所获全部奖项。

2、所有作品在上交前须保证网络申报信息和纸质申报信息一致,严格确认组员名单、组员顺序等信息,一经上报不予改正。

3、本次竞赛遵守团中央下发的《“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http://www.tiaozhanbei.net/article/15683)有关规定。

4、优秀作品选入市赛或国赛后,应按市赛或国赛的要求提升作品再次申报。

5、首都师范大学拥有发布和组织获奖作品进行成果转让的优先权,校团委拥有对本次大赛相关规定的最终解释权。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委办公室

地址:本部学生活动中心307团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68902642      联系人:杨 梁

创业计划竞赛参考书目:《“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指南》

附件:

1. 创业项目计划书参考模板

2. 创业计划竞赛项目申报

3. 创业实践挑战赛项目申报表

4. 公益创业赛项目申报表

5. 首都师范大学“创青春”竞赛作品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