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   中国科协   教育部   中国社会科学院   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 贵州大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基于可持续发展的失地农民安顿现状调查报告--以山东省为研究对象
小类:
社会
简介: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失地农民问题突出地体现出来,失地农民安置补偿问题随之突出为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以及长远可持续生计,以山东省失地农民安置补偿调查数据为基础,剖析不同安置模式中失地农民的权益保护差异,结合失地农民安置补偿模式的意愿表达在科学规划、适当考虑各方承受能力的前提下,构建一个长期的可持续发展的管理模式,以期为提升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安置水平提供参考,帮助失地农民长远可持续发展。
详细介绍:
城市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是世界上各国走向经济繁荣、成为发达国家的必经之路。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政府进一步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建设,全国城市化水平从1978年的17.92%上升至2010年的50%左右。[1]而城市化的高速发展必然要占用大量耕地,因此,催生出一个急剧膨胀的社会群体:失地农民(因土地被征用而失去土地无法再从事农业工作的农业户口者)。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全国累计的失地农民人数已达5000万,而且每年还要新增250万—300万人。有关专家预计,按照《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0年至2030年的30年间占用耕地将超过5450万亩。届时,我国的失地农民将超过l亿人,而其中将有一半以上的农民既失地又失业。[2]土地作为农民生产和生活的重要来源,始终承载着生存和社会保障的多重功能。农民失去耕地也就意味着他们失去了自己的“铁饭碗”,土地的失去,导致土地对农民的经济保障作用完全丧失。一次性获得的补偿费仅能维持几年的最低生活开支,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失地农民利益受到损害,不满情绪不断上升,甚至对土地征用存在抵制态度。此外,二元社会结构导致大多数农民缺少受教育和培训的机会,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普遍很低,致使他们在城市就业竞争中明显处于劣势。离开土地后,他们缺乏一项谋生的技能,很快成为了“种粮无田、就业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人员,使失地农民的未来面临极大的生活和就业风险。由于体制、机制和管理等多方面原因,失地农民的出路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以至于一部分农民既失地又失业,成为新弱势群体。 随着城市化进程中的失地农民安置模式问题的日益突出,国内外学者进行了大量研究,这些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均为失地农民安置补偿模式提供了有益的参考。但我们也可以看出,已有的研究成果多限于纯理论的研究范畴,实证分析比较薄弱,对失地农民安置补偿现状的调研不足,缺乏第一手调研资料,从而导致研究理论尤其是构建方案的可行性与说服力不强。针对这一问题,调研组选取经济相对发达,城市化水平较高的山东进行实地调研。 课题组通过对山东济南、日照、临沂三市相关的征地部门以及失地农民进行调查,分析获得数据,发现失地农民目前存在诸多问题,进一步分析得出失地农民成为问题的实质与要害,不在于在现代化过程中让失地农民失掉了什么,而在于让他们得到了怎样的补偿。失地农民之所以成为影响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的关键是由于体制、机制和管理等多方面的原因,失地农民的权益受到严重的侵害,而所给予的补偿无法平衡这种损失,使得农民失去土地后,即失地又失业。为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以及长远可持续生计,对失地农民的安置要以提供长期可靠地基本保障为核心,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从补偿、就业和社会保障三方面入手,既要保障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又要积极培养其可持续生存和进一步发展的能力,真正从根源上解决失地农民的安置问题。 最后,课题组提出在合理保障征地补偿标准基础地位的前提下,建立GFC稳固的互惠互利就业模型以促进就业积极引导就业强化技能培训,并且在科学规划、适当考虑各方承受能力的前提下,建立低起点社会保障制度,构造补偿、就业、社会保障的利益保障体系是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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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于可持续发展的失地农民安顿现状调查报告--以山东省为研究对象
  • 基于可持续发展的失地农民安顿现状调查报告--以山东省为研究对象

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本课题组通过对农民失地后在经济生活现状、就业现状以及农民的生活保障等方面展开详细全面的调查研究,并基于调查中所获得的科学、有效、真实的数据及失地农民对安置补偿模式的意愿,再进行实证分析寻找根源,并针对这三个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最终结合我国实际现状建立一套可持续的囊括“征地补偿、就业扶持、社会保障”的“三位一体”的失地农民安顿模式。让农民科学合理有序地离开土地,保障农民切身权益解决他们长远生计问题。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研究内容:现有失地农民问题研究的相关文献理论,一方面多限于纯理论的研究范畴实证分析薄弱另一方面大多数征地补偿及安置政策案例研究都是在经济发达地区进行的,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征地补偿安置方式研究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实际上,经济欠发达地区征地补偿安置中的问题更加严重,而本文所研究的地区是离城镇较远的村落更具代表性。 研究视角:基于可持续发展提出集经济补偿、就业扶持、社会保障三位一体的安顿模式。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通过对失地农民安顿模式的调查研究,在国内外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并根据我国国情,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推出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可持续发展失地农民安顿模式让农民科学合理有序地离开土地,保障农民切身权益解决他们长远生计问题。这将对实现失地农民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着深刻影响。

作品摘要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 失地农民问题突出地体现出来, 失地农民安置补偿问题随之突出,失地农民的安置补偿是对土地所附着的各项社会功能的合理替代,是对依附于土地之上的失地农民的各项权益的显化。因此为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以及长远可持续生计,本课题组以山东省失地农民安置补偿调查数据为基础,剖析不同安置模式中失地农民的权益保护差异,结合失地农民安置补偿模式的意愿表达,并在科学规划、适当考虑各方承受能力的前提下,构建一个长期的可持续发展的管理模式———以公平合理的经济补偿为前提,以促进就业为根本,以健全具有社会性、福利性、公平性和互助性的社会保障体系为核心内容的三位一体失地农民安置模式。以期为提升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安置水平提供参考,帮助失地农民长远可持续发展。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2010年11月学生哲学社会科学类B类项目申报成功 于2011年5月获得第十七届“五四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三等奖

参考文献

[1] 赵蓓蓓.如何解决失地农民问题—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部长韩俊[N].人民日报,2005-12-09. [2]高勇.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问题探讨.经济学家[J],2004,(1):47-51. [3] 周诚.论农地征收的公正补偿.财经,[J]2005. [4] 祝华军.效率和公平的碰撞—试议农村土地保障权.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J], 2002(3) [5]费孝通.江村经济[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6]杨盛海,曹金波.失地农民路在何方[J].中国改革(农村版),2004,(1):47-48. [7]周志坚,周庆松.《兰溪社会城市化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J].兰溪市党政干部论坛 [8] Kironde.L. Integrated Planning and Management of land resources*Report of the Secretary-General, E/CN.17/2000/6 [9] Ed Nasals.The taking of land:Market Value Compensation should be paid[J],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2001(3):67 [10]Yaohui Zhao,James G.Wen.Chinese Rural Social Security and Land Holding[R].China Center for Economic Research of Peking University,Working Paper,June,1998.

调查方式

首先利用文献综述法梳理文章理论支持然后通过问卷调查法访谈法对征地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及山东省200户失地农民的生活及安置情况进行调查并通过定量、定性分析法对获得的数据进行汇总分析进而揭示其发展规律。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随着失地农民问题日益尖锐,国内大量学者意识到现在政府在失地农民安顿政策上的缺陷。他们就如何优化失地农民安顿模式以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这一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并在征地补偿、就业扶持、社会保障三方面纷纷提出自己合理化的建议。经济补偿:周诚指出现行的安置补偿,事先规定其固定的倍数有失公正的。对于土地被国家征用而失去衣食之源、生存之本的农民国家理应使他们获得充分的补偿。这种补偿与其说是经济性的不如说是社会性的。就业安置:费孝通指出通过恢复农村企业来使乡村变成市,通过增加农民收入来使农民变为市民。社会保障:杨盛海、曹金波指出,政府或社会保障部门应该建立面向失地农民的特殊的社会保障,按照不同的年龄,设立教育、养老、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等多种保障,凭身份和失地证明办理。周志坚,周庆松提出了颇有创建的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配套措施。即提高农民土地收益分配标准:建立“低门槛进入,低标准享受”的养老保险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再行商业保险;留地、调地安置;就业、投资入股安置;生产资料转换安置—把单位农地转换为一定面积的厂房,大病医疗统筹。 国外学者十分重视采用科学的安顿模式来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并针对此问题在征地补偿、就业扶持、社会保障方面做了大量的研究,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国外学者的研究对于中国失地农民问题的探讨和解决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在经济补偿方面:Kironde.L.中指出政府通过给予失地农民以极低或零补偿而征用土地,势必导致许多失地农民无地耕种和生活。Ed Nosal提出了一个在政府征用土地决策可能存在私人激励和非社会最有的情况下,旨在执行社会最优菲培的税收-补偿模式。该模式揭示失地者应该得到完全的市场价值补偿。在搜集国内外资料时,我们还发现在很多国家,法律规定给予被征地者的补偿往往要超过土地的市场价值,这既有利于保证被征地者原有的生活水准不至于降低,也有利于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社会保障:Yaohui和James G.Wen讨论了农村社会安全与土地持有关系,研究了农村土地持有与养老保障的制度背景,以及养老保险与代际转移的制度设计,土地持有是一种储蓄与养老保障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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