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   中国科协   教育部   中国社会科学院   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 贵州大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河南省高等教育适度规模发展问题研究
小类:
教育
简介:
河南省高等教育适度规模发展问题研究是基于对河南省高等教育发展中凸显的各种问题的分析和思考,在遵循教育基本规律的前提下,运用经济学原理和统计学方法对河南省高等教育的规模发展作出科学的评估并为今后的发展提出建议。并从供求的角度对高等教育进行分析并建立了一套具有动态性、可行性和科学性的高等教育“适度规模发展”评估体系。 本研究是罗毅及三位同学利用假期时间在汪彩玲博士的指导下认真完成的。
详细介绍:
河南省高等教育适度规模发展问题研究旨在运用经济学原理对“适度规模”作出合理的界定,建立“适度规模发展”的评估体系,并结合统计学方法对河南省高等教育的发展状况作出“适度规模发展”的评估。根据评估中凸显的问题及新时期河南省人口的变化趋势,为河南省高等教育的科学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建议。 突破了当前国内外学者运用“规模经济”理论研究高等教育规模发展的模式,从供求的角度对高等教育进行分析并建立了一套具有动态性、可行性和科学性的高等教育“适度规模发展”评估体系。是统计学、教育学及经济学的交叉学科综合研究项目。

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河南省高等教育适度规模发展问题研究旨在运用经济学原理对“适度规模”作出合理的界定,建立“适度规模发展”的评估体系,并结合统计学方法对河南省高等教育的发展状况作出“适度规模发展”的评估。根据评估中凸显的问题及新时期河南省人口的变化趋势,为河南省高等教育的科学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建议。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该项工作数据来源于99年—09年的统计年鉴及有关调查报告,是统计学、教育学及经济学的交叉学科综合研究项目;计算过程中我们采用了线性回归模型及F检验;在评估中运用了多指标体系综合评价法并建立“供求平衡指数”指标;突破了当前国内外学者运用“规模经济”理论研究高等教育规模发展的模式,从供求的角度对高等教育进行分析并建立了一套具有动态性、可行性和科学性的高等教育“适度规模发展”评估体系。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本研究基于对河南省高等教育发展中凸显的问题的分析和思考,在遵循教育基本规律的前提下,运用经济学原理和统计学方法对河南省高等教育的规模发展作出科学的评估并为今后的发展提出建议。河南省高等教育规模适度发展问题的研究将为我省新时期高等教育政策的出台及规划的制定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响应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2010—2020年)》对高等教育“适当控制高校规模,科学发展高等教育”的要求。

作品摘要

对河南省高等教育适度规模发展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全文布局如下: 第一章主要阐述研究河南省高等教育适度规模发展的必要性及紧迫性。 第二章主要探究河南省高等教育适度规模发展的评估方法。我们在对高等教育的适度规模发展作出理论界定的前提下,从供给和需求的角度具体分析存在于高等教育内部的供求关系,并结合河南省的社会现状,确定适合河南省实际情况的评估高等教育适度规模发展的可行性方法。 第三章主要是对河南省的高等教育规模发展状况进行一般性评估。我们根据第二章建立的评估体系,结合近年来河南省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人口变化情况及高等教育现有资源存量的相关数据,对我省高等教育的规模发展做出科学的评估。 第四章主要是对河南省高等教育的适度规模发展提出相关的建议。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参考文献

(1)毛建青. 影响高等教育规模的主要因素及其协整关系——基于时间序列数据的分析.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2期 (2)陈伟,谢丽娜,黎伟. 高等教育规模对经济增长影响的实证研究——以台湾,韩国,新加坡,香港为例.东莞理工学院学报,2009年4月 (3)王宁. 我国高等教育规模多因素预测及方法选择.高教探索,2008年第6期 (4)马晓燕. 教育资源配置与教育供求关系探析.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年12月 (5)《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2004年2月 (6)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教育年鉴》(2001——2009) (7)国家统计局. 《中国统计年鉴》(2009) (8)《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2010—2020年)》

调查方式

查阅资料年鉴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通过对大量有关研究高等教育“适度规模”文章的阅读,我们总结出目前的研究主要基于规模经济理论。国内外学者在研究高等教育规模时常用到的方法有:统计成本分析法,适者生存检验法及MR与MC分析法。 规模经济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专业化利益和某些要素的不可分割性,而实际情况往往并非如此。无论是计算MES或是最佳规模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规模经济这一概念在经济学中的用途本身就存在有很大的局限性,而且,由于高等教育并不能完全的等同于社会生产厂商,所以这些研究方法的局限性及可行性都值得商榷。 一些文章还谈到要根据高等教育的需求,来确定高等教育的规模。但是何为高等教育的需求?是社会对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才的需求量,还是居民对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量?显然这二者是不一致的。有的文章以前者为依据,有的则以后者为依据来讨论高等教育规模的确定问题。然而,由于教育是一个与经济,政治,文化,人口等多因素相关的问题。具有相当的复杂性,用这两种方法确定的高等教育 规模都将面临难以解决的问题。 河北省等少数省份曾对各自省份的高等教育适度规模做过研究。他们以在校生数作为因变量,选取GDP和总人口数作为自变量,运用多元线性回归得出未来高等教育的“适度规模”。但是,他们并没有考虑资源因素及人口变化趋势对高等教育规模的影响,同时,这种方法是无法对高等教育规模的发展现状作出评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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