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   中国科协   教育部   中国社会科学院   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 贵州大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民众网络参与社会热点案件与司法审判的关系及协调
小类:
法律
简介:
本课题以网络发展的新形势下的民意表达方式为研究对象。在分析了网络参与的特点后探讨了这种特点下的网络参与对司法审判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提出制度构想,以期可以较好的协调民意与司法关系,在法治领域为构建和谐社会增力。
详细介绍:
“民众网络参与社会热点案件与司法审判关系及协调”在吸取了学者传统研究理论成果的基础上,立足于我国当前民意流向网络表达的实际情况。本课题主要创新点体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关于“民意与司法关系”研究,我国学者研究多借鉴国外关于“新闻媒体是国家的第四权”的理论观点。往往认为民意与司法的关系就表现为媒体对司法的监督。这样的结果导致长期的忽略了民众的主体地位,往往认为媒体意志就代表了民意。受此影响我国学者在研究民意与司法关系时存在“二元结构”即不能够看到民众、法院、新闻媒体的“三元”研究,往往是探讨“媒体与司法”的博弈。这样的研究视角存在一定的问题。民意并不等同于媒体的意志,民意不应当“被代理”。民意与司法关系的研究更不应该是建立在这样一种“被代理”的基础上。其次,我国很多的法学家或法学者关于民意与司法的研究存在理论性强而实践性弱的问题。很多的学者是基于理论研究理论。这种研究很大程度上具有指导意义而缺乏可操作性。学者很容易在法理的范畴内阐释这对关系,却很少提出可行的制度构想。从理论到现实缺乏桥梁。再者,民众网络参与司法审判的现象是伴随着我国网络日益普及的前提下出现的新情况。传统上关于民意与司法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但是面对这一新情况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对于网络参与司法审判的研究还相对缺乏。 本课题力图从以上几个方面阐释民众网络参与司法审判背景下民意与司法关系的特点以及网络民意对司法工作的影响。并试着提出可行的制度构想即建设网络法院、创建法院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法律新闻专业准入制度等等。以其在当下对和谐民意与司法关系有所裨益。在司法领域为和谐社会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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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众网络参与社会热点案件与司法审判的关系及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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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当前越来越多的民众通过网络就热点案件表达观点与看法,本课题从民众网络参与的特点出发,分析民众对热点案件的网络参与对司法审判活动所产生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提出民众网络参与的制度构想,以期对当下民意与司法协调有所裨益。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第一本课题研究民意与司法关系立足于民众、媒体、司法机关的三元结构而有别于传统的以媒体意志代表民意而探讨媒体与司法博弈的二元结构。 第二本课题研究的基础是民众以网络平台参与司法审判的新形势。 第三本课题基于一般的法制理念以及法学原理,更着重于提出切实可行的制度构想。使得关注目光实现了从理论的探讨到现实可行的制度上转移。提出了建设网络法院、创建法院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法律新闻专业准入制度。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民众网络参与司法审判表达民意的当下,提出了诸如:建设网络法院、创建法院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法律新闻专业准入制度等等,从而对现阶段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司法公正具有一定的补益作用。

作品摘要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日益成为民众表达思想感情、反映社会诉求的平台。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当下,民众更多的通过网络参与的方式表达对司法公正的现实渴求。本文立足于探求民众对当前社会热点案件的网络参与和司法审判的关系及协调,从“网络参与司法审判的性质”及“热点案件”的界定入手,分析了网络参与的特点、网络参与与司法审判可能存在的某些冲突,以及网络参与对司法审判的影响等问题,提出了和谐网络参与与司法审判的制度构想,即建设网络法院、创建法院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法律新闻专业准入制度等等,从而对现阶段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司法公正具有一定的裨益。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XXXX大学2011年“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一等奖;XX省2011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

参考文献

1.CNNIC发布《第2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s2010/cnnic26/ 2.毕竞悦.选择司法独立:中国的民意与司法独立[EB/OL]. ,2006-08-10. 3.陈端洪.司法与民主:中国司法民主化及其批判[J].中外法学,1998(4). 4.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 5.季卫东.司法与民意[EB/OL]. , 2006-0/-09. 6.世界法律大会:法院判决应满足公众正常期待[EB/OL]. www/,2006-08-09. 7.贺卫方.司法应与权力和民意保持距离[N]. 21世纪经济报道,2004-0-17(3). 8.梁治平.民意与司法的距离[N].新京报,2005-09-19(5). 9.张隆栋.大众传媒学总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 10.贺卫方.司法的理念与制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 11.季卫东.法治秩序的建构[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12.李懿雄.乡民朴素的“正义观”与基层法官解决纠纷的策略[EB/OL]. ,2006-05-24. 13.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编外法官现象亟待法律规范[EB/OL]. /legal,2004-04-02. 14.付子堂:法理学进阶[M].法律出版社,2010. 15.叶浩:正确应对网络事件[M]. 江苏人民出版社 ,2009-10出版 16. 孙笑侠. 公案的民意、主题与信息对称[J]. 中国法学, 2010(3). 17. 何家弘. 司法公正论[J]. 中国法学,1999(2). 18. 郑成良、张英霞、李会. 中美两国司法理念的比较[J]. 法制与社会发展,2003(2). 19. 陈兴良. 中国刑事司法改革的考察:以刘涌案和佘祥林案为标本[J].浙江社会科学,2006(11). 20.孙笑侠:《判决与民意——兼比较考察中美法官如何对待民意》,载《政法论坛》2005年第5期,第29页。

调查方式

以CNNIC发布《第2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为主要数据来源。 网络搜索。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国内研究:当前我国法学领域内关于民意与司法的研究取得了很多的科研成果,在理论与现实两方面都有创新,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我国绝大多数的学者在研究民意与司法关系时立足于新闻自由与司法公正或新闻监督与司法公正的问题上做研究。因此学者多着眼于探讨新闻媒体与国家司法之间的“博弈”热衷于这些方面关系的协调研究。出现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我国的学者很多研究是借鉴国外“新闻媒体是国家的第四权”的理论观点研究我国的问题,这样就导致了长期忽略了民众主体地位的结果,往往认为媒体就代表民意。这样的立足点是不正当的,民意并不等同于媒体的意愿民意不应当“被代理”民意与司法关系的研究更不应该是建立在这样一种“被代理”的基础上。其次我国很多的法学家或法学者关于民意与司法的研究存在理论强而实践性弱的问题,很多的学者是基于理论研究理论。这种研究很大程度上具有指导意义而缺乏可操作性,学者很容易在法理的范畴内阐释这对关系,却很少提出可行的制度构想。从理论到现实缺乏桥梁。再者民众网络参与司法的现象是伴随着我国网络日益普及的前提下出现的新情况。传统上关于民意与司法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但是无法全面的适应这一新情况,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对于网络参与司法审判的研究还相对缺乏。 国外研究: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初级阶段的国情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与国外有异,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认为:国外处理新闻媒体与国家、新闻媒体与公民(民众)、国家与民众之间关系研究的借鉴作用有限。当然这并不是拒绝来自发达国家一些“自由”“平等”等法的基本价值,而是就发达国家的一些具体制度而言,比如美国的“陪审团”制度。其次我国现阶段关于民众网络参与热点案件的研究比较缺乏。具有较大研究价值与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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