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   中国科协   教育部   中国社会科学院   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 贵州大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论亲情伦理与法律的契合
小类:
法律
简介:
本论文从四个方面全面阐述我国亲情伦理与法律的现状。第一部分是亲情伦理的内涵及其与法律的契合点。第二部分从世界法律起源与发展的角度出发进行阐述,再结合当今中国社会出现的问题谈谈情亲法律化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第三部分探讨当今情亲伦理与法律割舍的原因。第四部分是亲情伦理与法律结合的可能性,结合中外和古今。第五部分则从实际入手,为我国情亲法律建设提出一些可行性建议。
详细介绍:
在重视经济利益的当今社会,亲情在人们心中的地位不断下降,而且长期以来中国法律一直欠缺对亲情的关怀和保护。进而在当今社会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并形成局部尴尬局面,无论在刑事审判中亲属作证问题,还是在民法领域父母子女和夫妻关系问题,都凸显出当今社会急需保护和尊重亲情的法律。当然国家也在试图加强立法以满足当今社会对亲情保护的需求。本文试图从亲情入法的必要性、当今法律与情亲割舍的原因、情亲与法律结合的可能行以及亲情在法律中的践行等四个角度着手进行剖析,试图在中国法律保护亲情方面提出一些主张。第一部分是亲情伦理的内涵及其与法律的契合点,通过对亲情伦理内涵的界定对亲情伦理进行必要的限制,并试图找到其与法律的契合点。第二部分从世界法律起源与发展的角度出发进行阐述,再结合当今中国社会出现的问题谈谈情亲法律化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第三部分探讨当今情亲伦理与法律割舍的原因,本部分从“亲判”的思想基础,民众心态、司法心态和依据进行具体解释。第四部分是亲情伦理与法律结和的可能性,本部分从中国古代情亲和法律关系入手,并结合国外成功的经验阐述了情亲和当今法律结合的可能性。第五部分则从实际入手,为我国情亲法律建设提出一些可行性建议和意见。本部分从中国古代和国外有关亲情保护的优秀成果入手并结合中国具体实践提了一些见解。

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目的:为我国亲情法律建设提出自己的一些意见,完善我国法律制度。 基本思路:首先从亲情伦理的内涵及其与法律的契合点出发。然后从世界法律起源与发展的角度出发进行阐述,再结合当今中国社会出现的问题谈谈情亲法律化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从而探讨当今情亲伦理与法律割舍的原因。进而亲情伦理与法律结合的可能性,结合中外和古今。最后则从实际入手,为我国情亲法律建设提出一些可行性建议。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本作品抓住我国亲情法律建设的不足,结合在法律实务中出现的问题,全面阐述了亲情法律制度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具体实践。论据充分,较好的逻辑性,全面客观。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为我国实际亲情法律制度建设提供了现实和理论基础,并提出了我国亲情法律制度建设的可行性建议。让读者直观的了解我国亲情法律制度建设缺陷和可能性必要性,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作品摘要

在重视经济利益的当今社会,亲情在人们心中的地位不断下降,而且长期以来中国法律一直欠缺对亲情的关怀和保护。进而在当今社会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并形成局部尴尬局面,无论在刑事审判中亲属作证问题,还是在民法领域父母子女和夫妻关系问题,都凸显出当今社会急需保护和尊重亲情的法律。当然国家也在试图加强立法以满足当今社会对亲情保护的需求。本文试图从亲情入法的必要性、当今法律与情亲割舍的原因、情亲与法律结合的可能行以及亲情在法律中的践行等四个角度着手进行剖析,试图在中国法律保护亲情方面提出一些主张。第一部分是亲情伦理的内涵及其与法律的契合点,通过对亲情伦理内涵的界定对亲情伦理进行必要的限制,并试图找到其与法律的契合点。第二部分从世界法律起源与发展的角度出发进行阐述,再结合当今中国社会出现的问题谈谈情亲法律化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第三部分探讨当今情亲伦理与法律割舍的原因,本部分从“亲判”的思想基础,民众心态、司法心态和依据进行具体解释。第四部分从中国古代情亲和法律关系入手,并结合国外成功的经验阐述了情亲和当今法律结合的可能性。第五部分则从实际入手,为我国情亲法律建设提出一些可行性建议和意见。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参考文献

调查方式

文献研究法、观察法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当前许多学者和法律实务界人士都提出了自己对亲情伦理与法律结合的意见和建议,这些论文大体是从中国古代的亲情伦理制度中寻找其理论支持点,也有些学者从国外的具体法律制度中寻找突破口。国外的学者大体对亲情伦理入法的争议不大,从孟德斯鸠时期开始这种呼声就不断,在法律实务中,西方大多数的国家也是将亲情伦理入法,最好的例证就是西方拒证权的规定,而我国法律却规定任何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实际是剥夺了我国公民的拒证权,而这一缺失也恰恰说明了我国相关理论研究的缺失和不完善。从整体上讲国外在这方面的研究已经很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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