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   中国科协   教育部   中国社会科学院   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 贵州大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陇南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调研报告
小类:
社会
简介:
本调研报告在调查了陇南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的基础上,指出了陇南市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规模经营主要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了正确指导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的意见和建议。
详细介绍:
本调研报告走访了陇南市三个县市、六个行政村、8个行政单位,对于陇南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做了详细的调查: 1、土地流转情况:陇南市农村实行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数共605744户,承包耕地面积4018443亩。根据调研统计,截止2009年6月底,全市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户57957户,占土地承包经营总农户数的9.6%,土地流转面积累计93283.2 亩,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2.3%,涉及158乡(镇)1690村。 2、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陇南市目前农村土地流转形式主要有互换、转包、转让、出租、入股等几种。 3、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机制不健全,二是流转不规范,流转补偿费过低,影响了农民的收益,三是小规模生产,农民收益难增加,制约土地流转,四是改变土地用途的现象存在,五是政策不到位,监管措施不力,致使土地无法流转。 4、把握总体要求和原则,正确指导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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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陇南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调研报告
  • 陇南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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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目的是积极引导农民从土地上转移出来,增加非农产业收入;引导土地逐步向种养能手集中,推进特色优势产业规模经营。 本调研报告在调查了陇南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的基础上,指出了陇南市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规模经营主要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了正确指导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的意见和建议。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本调研报告从实际出发,在当地有关部门的协助和帮助下,调查了甘肃省陇南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和土地流转形式,数据真实可靠,所涉及内容全面,指出的陇南市在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土地规模经营主要存在的问题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可行,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做出的重大决策,也是当前农民、农村最关心、最热门的话题。本报告的数据详实,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当地政府部门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和制定有关惠农政策有一定的指导性,。

作品摘要

一、陇南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 (一)土地流转情况:陇南市农村实行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数共605744户,承包耕地面积4018443亩。根据调研统计,截止2009年6月底,全市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户57957户,占土地承包经营总农户数的9.6%,土地流转面积累计93283.2 亩,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2.3%,涉及158乡(镇)1690村。 (二)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陇南市目前农村土地流转形式主要有互换、转包、转让、出租、入股等几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机制不健全,二是流转不规范,流转补偿费过低,影响了农民的收益,三是小规模生产,农民收益难增加,制约土地流转,四是改变土地用途的现象存在,五是政策不到位,监管措施不力,致使土地无法流转。 三、把握总体要求和原则,正确指导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 1、切实坚强土地流转工作的组织领导。 2、加大对土地流转宣传工作力度。 3、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4、健全土地流转管理机制。 5、制定鼓励土地流转的政策措施,促进农村土地流转。 6、逐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机制,让农民流转土地吃颗“定心丸”。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参考文献

《陇南市统计年鉴》、《陇南市扶贫开发成果总结》、《陇南市农牧业主要统计册》

调查方式

走访、问卷、查阅资料、统计报表。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做出的重大决策,也是当前农民、农村最关心、最热门的话题。从国内外的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过程看,农村土地的流转是现代化进程中的必然趋势。土地流转是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必然,是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必然,是解决“三农” 问题的必然。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有利于土地资源的科学合理配置,有利于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有利于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有利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目的是积极引导农民从土地上转移出来,增加非农产业收入;引导土地逐步向种养能手集中,推进特色优势产业规模经营。 对于农村土地流转,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2009年中央1号文件专门出台了政策: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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