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团委学校部:
按照团中央书记处的要求,从进一步强化工作普遍性的原则出发,为扩大“挑战杯”系列竞赛在基层的覆盖面,提高学生参与竞赛的积极性,努力实现竞赛从精英型向兼顾群众型方向转变,从比赛时的集中展示向日常化的科技创新活动转变,从2011年起,将实行“挑战杯”系列竞赛逐级报备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备要求
1. 各地、各高校须在举办“挑战杯”系列竞赛前,将相关情况逐级报送至上级团组织(省级报备表见附件1,各省可参照制定校级报备表),请各省级团委学校部于2011年4月30日前将本年度的报备表报至团中央学校部学联办;
2. 各地、各高校在竞赛开展期间或者竞赛结束后,将竞赛获奖作品台帐(台帐样本见附件2)通过全国大学生“挑战杯”官方网站(http://www.tiaozhanbei.net)上传备案,建立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案例库。该网站将于2011年5月正式开通。
3. 各省级团委报备情况将作为评选“挑战杯”竞赛省级优秀组织奖的依据。原则上未进行台帐报备的作品不能参与上一级“挑战杯”竞赛。
二、工作方式
1. 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秘书处将采取组织观摩、抽查督查等方式掌握省级竞赛开展情况;
2. 各省级团委学校部鼓励各高校广泛组织校级竞赛,并进行指导和监督;
3. 已举办校级比赛的高校要进一步规范比赛程序,增强育人成效;未举办校级比赛的高校要结合学校实际,积极举办校赛,增强校园科技创新氛围。
此通知请转发至各高校团委,各地、各高校开展的具体工作情况可以简报形式随时报送。
联 系 人:刘 岩、徐 伟
联系电话:010-85212556、2353,2187(传真)
地 址:北京市前门东大街10号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51
电子邮箱:xuelianban@126.com
附件:
团中央学校部
201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