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   中国科协   教育部   中国社会科学院   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 贵州大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父母元情绪理念对5-7岁儿童情绪调节的影响
小类:
教育
简介:
家庭是儿童最初的情绪学习场所,父母在生活过程中对于情绪的体验和表达、处理自己和儿童情绪时的理念和态度(即父母元情绪理念),都会对子女的情绪和情绪调节的发展产生显著的影响。国内对儿童情绪调节的研究不少,但对情绪调节策略的研究为数不多,父母对待儿童的情绪教养态度和理念对孩子情绪调节策略影响的研究尚属空白。基于此,本研究选择父母元情绪理念对学龄前儿童情绪调节策略的影响作为研究内容。
详细介绍:
本研究所探讨的是父母情绪社会化中的一个重要概念—父母元情绪理念,指的是父母面对儿童情绪(尤其是消极情绪)时所产生的一套有组织的感受与想法 。父母元情绪理念的研究兴起于20世纪末21世纪初,主要集中在父母元情绪理念对儿童青少年的情绪能力、社会化结果、心理健康、依恋、同伴关系及学术发展的影响上;父母元情绪理念具有四个维度: 情绪教导型(emotion-coaching):父母典型特征是对自己与孩子的细微情绪反应有很好的觉察能力,尤其是消极情绪;这类父母视孩子的消极情绪为可建立彼此亲密关系或教导如何处理情绪的机会;他们能确认或肯定孩子的各种情绪反应,帮助孩子以正确的词语来说明情绪感受,与孩子共同讨论并解决引发负面情绪的问题并教导孩子如何处理这些情绪的策略。孩子在互动的过程中,不但感受到情绪是可以表达的、被理解的、被接纳的,也可以从父母那里学到适当处理情绪的方式。 情绪不干涉型(emotion-noninvolvement):父母的典型特征是对孩子的情绪反应一点也不关心因而放任孩子的各种情绪表现。他们不在乎孩子为何会产生消极情绪,也不会想要帮助孩子解决情绪困扰,并认为随着时间的推移,孩子的消极反应自然会回归正常,大人实在不用担心或者紧张,通常认为顺其自然是教导孩子处理情绪的最佳方式。 情绪摒除型(emotion-dismissing):父母的典型特征是对孩子的消极情绪反应虽敏感但却是挑剔的,因此会批评其各种消极情绪表现,认为它们是有害的;一旦发现孩子的心情不好或有情绪困扰问题时,总觉得它们是没有什么道理的,所以会很专制固执的要求孩子赶快去除它们,否则会给予必要的限制或处罚,因此其教导如何处理不喜欢的情绪反应方式常是要求尽快摒除它们。 情绪失控型(emotion-dysfunction):父母的典型特征是面对孩子的消极情绪时太过敏感,常会引发自己的神经质反应,甚至造成自己出现失控的行为,因此可能会对孩子进行不当管教,但也常对自己的表现感到后悔;他们不会和孩子讨论沟通消极情绪差生的原因,也不知如何教导孩子处理这些消极情绪。

作品图片

  • 父母元情绪理念对5-7岁儿童情绪调节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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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目的:以河南省信阳地区5-7岁儿童为研究对象,探究父母元情绪理念对儿童情绪调节的影响并提出相应对策。 基本思路:相关研究综述—材料收集(访谈+问卷)—理论框架——实证研究——数据统计与分析——研究结果与讨论——研究结论与建议——问题与展望。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1.我国对“元”的研究仅停留在元情绪、元认知等领域,父母元情绪理念的实证研究尚属空白。本作品开创了父母元情绪理念本土化研究的先河;填补了该领域研究的空白。 2.对影响儿童情绪调节能力相关因素的研究为幼儿心理理论的研究提供了参考价值。 3.父母元情绪理念对幼儿情绪调节能力的研究是建立在情绪研究的基 础之上的,对丰富现有的情绪理论和情绪智力发展理论有重要意义。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良好的父母元情绪理念不仅有利于儿童情绪调节的发展,而且对幼儿的社会化发展有积极的影响。该作品通过对父母元情绪理念的系统研究,从实证的角度帮助家长形成科学的家庭教养方式摒除错误的教养方式,同时幼儿教师也可参考父母所持的元情绪理念类型对儿童进行因材施教。为实现社会、学校和家庭的协同合作,培养21世纪身心健康的“阳光儿童”贡献一份力量。

作品摘要

父母元情绪理念是近几年来国内外心理学界颇受关注的一个领域,它强调的是父母面对自己及儿童情绪表现时产生的一套管理模式和理念。本研究的目的在于探讨父母元情绪理念对5-7岁儿童情绪调节能力的影响程度。应用《父母元情绪理念量表》与《儿童情绪调节量表》对信阳市5-7岁儿童的父母和老师进行测试,数据分析采用皮尔森积差相关分析以及多元逐步回归分析。研究结果显示:父母元情绪理念与5-7岁儿童情绪调节能力存在显著相关,且不同类型的父母元情绪理念对儿童的情绪调节能力有不同的预测力;性别和年龄差异对儿童的情绪调节能力也有一定的影响;父母评价与教师评价父母元情绪理念对儿童情绪调节的影响存在差异。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2010年11月 入选第十三届全国心理学学术大会《论文摘要集 》 中国 上海 2011年05月 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学前教育研究》 2010年12月 获信阳师院第八届“挑战杯”大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

参考文献

[1]Gottman,J. Fainsilber-Katz,L. & Hooven. Parental meta-emotion philosophy and the emotional life of families: Theoretical models and preliminary data [J].Journal of Family Psychology,1996,10:245-247 [2] 胡台丽、许木柱、叶光辉,父母的后设情绪理念类型及测量[M]。台北中央研究院民族学研究所,2002:267-297 [3] 蒋雅琳,父母的后设情绪理念对幼儿情绪调节能力的影响[C]。台湾台南大学,2005:(41-65) [4]赵换方,郝娟,衡书鹏,关于父母元情绪理念的研究述评[J]。现代教育科学2009(1):20—21 [5]瞿鸿雁,赵玉红,父母元情绪理念在孩童教育中的作用[J]。内江师范学院学报,2010(5):111—113

调查方式

访谈法、开放式问卷、问卷法、观察法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元的概念产生于内省法的自我证明悖论的哲学思考, 首先被哲学家塔思基引入意识研究领域,它的基本思想是元层次在某种意义上独立于概念本身所代表的客体层次。Gottman 等(1996)首次提出元情绪的概念:元情绪是一种有关情绪的情绪,即对某种情绪产生的情绪和感受[1]。国内许远理教授将其定义为:元情绪是主体对自己情绪诸如喜、恕、哀、乐等体验的觉知、内省、表达、描述监控和调节,并对其产生的原因、过程、结果作反刍分析、合理归因及自身调控的能力[2]。元情绪使一个人对其情绪不仅“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它是每个正常人都能够获得的能力,是对自身情绪和行为有全面“自知之明”、实施动态调控的先决条件之一。当然,并不是所有主体对情绪的反刍和调控方式是相同的。以生气为例,对大多数人来说,生气此情绪是类似的吗,但他们如何看待生气却不相同。有人在生气时会感到愧疚或心烦;有人就觉得还好,因为他有能力去表达生气;甚至有人认为生气是自然的,没有所谓的好坏。 在元情绪研究的基础上,Gottman等人提出元情绪理念,是指对相关情绪产生的一套有组织的看法和观点,包含情绪的理念(哲学、价值观)[1]。台湾学者叶光辉认为后设情绪理念(即元情绪理念)是个体对情绪相关事务的各项执行功能,包括对自己或他人各种情绪行为有一套特定的情绪反应、认识、理解、评估及运用,具有觉知及指挥情绪运作的功能,可以用来察觉自己与他人细微情绪行为背后的需求与目的,同时调节或指导自己在特定情境下应该如何表现情绪,必要时还可以作为引导或教化他人如何处理情绪事件的重要依循[2]。 如同上述,父母对幼儿情绪表现所产生的一组情绪、行为、态度与理念等反应模式,便称为父母元情绪理念。在外界环境的刺激下,个体对自己或他人所表现的情绪会有一套专属的诠释架构,当父母面临幼儿的情绪行为时,父母的元情绪理念便会被启动,透过此诠释架构,可以了解幼儿表现此行为的目的或背后需求,评估幼儿的情绪表现适不适当,如幼儿此情绪行为表现不恰当,便决定如何教导幼儿处理情绪事件等(叶光辉、郑欣佩和杨永瑞,2004)[3]。国内外许多学者大都采用访谈和问卷调查的方式对父母元情绪理念进行研究,总体说来趋向于四个维度:情绪教导型、情绪摒除型、和情绪不干涉型和情绪失控型父母元情绪理念,各类型的父母元情绪理念分别具有自己的典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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