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   中国科协   教育部   中国社会科学院   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 贵州大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新医改背景下法律调适对医患关系的影响—“酒驾”规制视野下医患关系法律调适机制的探索性实践
小类:
社会
简介:
《新医改背景下法律调适对医患关系的影响—“酒驾”规制视野下医患关系法律调适机制的探索性实践》是首次在“酒驾”规制视野下,借鉴“酒驾”治理的成功经验,对医患关系法律调适的价值、可行性、必要性进行科学论证,建立 “医患关系法律调适机制”。提出在肯定现有医疗体制与制度的前提下,运用“顺应性规则”和“调适理念”来调适医患行为从而充分发挥现有医疗纠纷防控措施的作用,使其顺应当前医疗环境。
详细介绍:
现实状况下紧张的医患关系已成为新医改面临的突出问题。尽管学界对医疗纠纷防控措施的研究已层出不穷,但医患关系不仅没有实质性的改善,反而呈现逐年恶化的趋势,其原因令人深思。 课题组在对新疆、山东、四川三省64所具有代表性医疗机构的医生、患者共计1430人进行《医患关系》调查,以及四川省**市11所医疗单位的医生、患者共计720人进行《**地区先发性告知状况》调查后,辅以关系对比法、文献资料法、讨论法最终形成“新医改背景下法律调适对医患关系的影响—“酒驾”规制视野下医患关系法律调适机制的探索性实践”报告。报告共分五个章节: 第一章 新医改期医患关系现状调查及成因分析:结合调研数据及查阅相关文献资料,从不同视角对医疗纠纷的形成原因作了深度剖析。 第二章 现有医疗纠纷防控措施及评价:查阅大量文献资料,对当前各界学者在医疗纠纷防控方面所做研究进行归纳、分析及客观评价。跳出了“只有新策略才能解决矛盾激化等医患问题”的固定思维模式,创新性地提出充分发挥现有防控措施作用,使其与医疗环境相顺应。 第三章 医患关系的法律调适基础、可行性及机制研究:创新性地提出法律调适的理念,率先将法律调适用于医疗活动中;通过分析“酒驾”治理成功的原因,首次提出在“酒驾”规制的视野下,结合医事法律在医疗过程中的指引性、规范性、强制性等作用,建立“医患关系法律调适机制”,并提出具体实施办法和保障机制。 第四章 医患关系法律调适机制的实践情况及效果评价:针对紧张的医患关系中法律意识的缺陷,以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医疗法律法规宣传,倡导全社共同学法、守法,为普法教育开辟新举措;通过将医患关系法律调适机制进行探索性实践,检验了理论的科学性、可行性及实用性,为缓解医患矛盾开辟一条新道路。 第五章 结论与展望:归纳课题研究期间成果、反思课题中的不足,期待后继者探索将法律调适理念进一步运用于医疗活动的研究。

作品图片

  • 新医改背景下法律调适对医患关系的影响—“酒驾”规制视野下医患关系法律调适机制的探索性实践
  • 新医改背景下法律调适对医患关系的影响—“酒驾”规制视野下医患关系法律调适机制的探索性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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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医改背景下法律调适对医患关系的影响—“酒驾”规制视野下医患关系法律调适机制的探索性实践
  • 新医改背景下法律调适对医患关系的影响—“酒驾”规制视野下医患关系法律调适机制的探索性实践

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目的: 在“酒驾”规制视野下,结合医事法律在医疗过程中的指引、规范、强制等作用,建立“医患关系法律调适机制”,以实践检验其效果,促进医患和谐。 思路:设计调查表,选择东、中、西部地区不同层次医院及各阶层人群调查,统计分析医疗纠纷成因,针对现状,倡导全社会学法、守法,并通过多种方式、途径普及医事法;探索在“酒驾”规制视野下,结合医事法律在医疗过程中的作用,建立“医患关系法律调适机制”。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1、大样本、随机调查,理论阐释结合数据分析,论证“医患关系法律调适”机制的可行性、必要性,并提出具体实施办法、保障机制,具有较强科学性。 2、首次提出在“酒驾”规制视野下,结合医事法律在医疗过程中的指引、规范、强制等作用,建立“医患关系法律调适机制”,具有先进性。 3、通过普及医事法验证理论的可行性,发现法律调适对于紧张医患关系的缓解具有标本兼治的作用,在国内同类课题研究中具有独特之处。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作品聚焦医患关系紧张的热点,建立“医患关系法律调适机制”,提出社会公益团体、医学院校、社会媒体共同普法,倡导全社会共同学法,以真正实现医事法律的指引、预测、强制等功能,达到时刻提醒人们以法律为准绳约束自身行为,促使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医疗行业的监管,促使医方依法执业,患者了解法律、信仰法律,合法、理性地维权。这对紧张医患关系的改善、预防恶性医疗纠纷产生具有较强的应用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

作品摘要

当前紧张的医患关系已成为新医改面临的突出问题。尽管学界对医疗纠纷防控措施的研究已层出不穷,但医患关系不仅没有实质性的改善,反而呈现逐年恶化的趋势,其原因令人深思。 课题组选择东、中、西部地区不同层次医院及各阶层人群进行《医患关系》及《**地区先发性告知状况》调查,发现医患双方沟通不足、法律意识淡薄是医疗纠纷产生、恶化的主要原因。 “酒驾”治理的成功不在于相关法律制度的根本改变,而在于其法律作用得以实现。本文在“酒驾”规制视野下,结合医事法律在医疗过程中的指引、规范、强制等作用,建立“医患关系法律调适机制”。提出在肯定现有医疗体制与制度的前提下,调适医患行为从而充分发挥现有医疗纠纷防控措施作用,使其顺应当前医疗环境。 “医患关系法律调适机制”概括为:政府职能部门加强行政管理;医疗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及相关医事法知识普及教育;医学院校、社会公益团体及社会媒体主动学习及普及相关医事法律知识,调适医患观念、医疗行为、医患心理,从根本上解决新医改期医患观念错构、行为失范、心理失衡等突出问题。课题组通过实践验证了理论的可行性、科学性与实用性,为缓解医患矛盾开辟一条新道路。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课题研究期间撰写学术论文5篇: 1、《医事法普及教育活动的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刊登于《川北医学院学报》2011年1月刊; 2、《医疗纠纷防控现状思考》刊登于《亚太传统医药》2011年1月刊; 3、《医疗纠纷的现状及成因分析》刊登于《中国卫生产业》2011年2月刊; 4、《浅谈医患关系的基本调适措施》刊登于《医学信息》2011年5月刊; 5、《医疗纠纷防控措施(综述)》准备向《中国卫生事业管理》投稿;

参考文献

1、杨芳、潘荣华. 医患关系的本质属性及其立法取向[J]. 医学与哲学.2003.24 (4):10-15 2、印石.改善医患关系需要综合治理——三论医患关系[J] .理论视野. 2003.(3):11-13 3、董云萍、王玉芹、吕晖等.新医改背景下公立医院公益性回归的路径依赖分析[J].中国医院管理.2010 .30(07):3-5 4、章鑫兴、江萍、潘传德.医疗纠纷现状的分析[J].医药论坛.2006.27(16):97 5、魏清沂.试论法律调整机制[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1997(01):20一23 6、公王祥.法理学[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178 7、林玉芬.和谐医患关系构建研究[D].2009.5月20日:32页 8、赵敏、赵伟华.手术同意书的相关法律问题[J].医学与哲 学.2005,26(4): 47-50 9、Shannon T A. 生命伦理学基础[M].长沙: 湖南科学技术出版 社.1996: 1-15

调查方式

设计《医患关系调查表(患者篇/医护篇)》和《**地区先发性告知状况调查表(患者篇/医护篇)》,选择东、中、西部地区不同层次医院及各阶层人群,通过走访、个别交谈、亲临实践、统计报表等方式调查。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当前针对紧张医患关系的缓解、医患纠纷的防控这一社会热点问题,国内外学者进行了深入研究。 国外对医患关系的研究已涉及到医患交流理论、法律和制度的落实等方面。许多学者研究医疗立法、医疗保险制度以及相关法律、制度的运用与落实度并得到政府的采纳,在改善医患紧张关系上效果显著;英、德、法等学者对加强医患沟通、防范医疗纠纷高度重视并在发生医疗事故时按照一系列的法律程序让患者做到有章可循等方面研究甚多。无论国外哪个国家,在医疗纠纷防控上,进行医疗立法、法律和制度的落实及医疗保险制度建立是普遍做法。 从国内研究现状看,学者主要是从医方、患方、综合治理等环节提出相应对策。时统君等提出现有医患关系是良莠并存、错综复杂的矛盾体,利用医患关系模型对医患关系作了技术层面的分析,从伦理学的视角剖析了医患关系的内在本质,分析了两种不和谐医患关系的表现和产生机理,结合“新医改”探索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制度理性。舒德喜从患方的认识观念上错构,吴海波从制度转换入手,通过重建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推动和谐医患关系的构建,从而为最终达到社会的战略目标奠定基础。 和新颖等从社会调查的角度,研究医患关系的现状,提出正确认识制约和影响医患关系的因素,探索调适医患关系的有效途径,以引导医患关系良性互动,使医患关系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虽然国内学者从医学伦理学、社会学、医疗卫生体制等多个方面对医患关系进行了研究,然大多集中于对医患表层现象多角度的治标性探索、政策或制度性批判与改良、管理或监督性措施再思考等方面,对当前防控措施是否被充分的实施关注不够,对于怎样充分利用现有医疗纠纷防控措施来实现医疗现状的改善等研究不多;与国外比较而言,国内的一个最突出问题还在于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工作滞后、法律和制度的落实度与效果甚差,以致出现新研究不断的“升”,医疗现状满意度仍不停地“滑”的尴尬局面。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参考国外的一些成功举措,借鉴“酒驾” 治理的成功经验,提出在“酒驾”规制视野下,结合医事法律在医疗过程中的指引、规范、强制等作用,建立“医患关系法律调适机制”。提出在肯定现有医疗体制与制度的前提下,调适医患观念、医疗行为,从而充分发挥现有医疗纠纷防控措施的作用,使其顺应当前医疗环境。我们将“法律调适”理念率先运用于紧张的医患关系上,以期为实现医患和谐开辟一条新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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